东莞律师网首席律师胡正东(QQ:939135870电话:13532690835)系东莞婚姻家庭、遗产继承纠纷案件的知名专家型律师,谨以精湛的法律知识为您提供最满意的法律服务。胡正东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工作近十年,主要从事“婚姻家庭、遗产继承”领域法律服务,熟谙行业实务及精通其法律事务,曾代理过多起婚姻家庭、遗产继承案件,类型涉及离婚、家庭析产、抚养权、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解除同居关系、遗产继承等,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及法律顾问经验,多年来胡正东律师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本着“诚信、专业、优质、高效”的执业理念,通过自身精湛专业的法律知识为客户提供最贴心满意的法律服务,其勤勉的工作态度,高质量、高效率的专业服务赢得客户的好评,在法律界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律师当中享有较高的声誉。
婚姻家庭律师服务范围
一、婚姻家庭、遗产继承方面的免费法律咨询;
二、代写婚姻家庭、遗产继承方面的法律文书;
三、婚前、婚内财产见证
四、离婚案件代理服务;
1、离婚协议书,分居协议书起草、见证
2、协议离婚案件
3、诉讼离婚案件
4、离婚财产分割纠纷(动产、不动产分割)
5、子女抚养权、探视权纠纷
6、涉外离婚案件
7、重婚、家庭暴力、遗弃等刑事案件
8、其他婚姻家庭纠纷
五、代理婚姻无效、解除同居关系诉讼
六、遗产继承、家庭析产领域;
1、遗嘱起草、见证
2、代理遗嘱见证、遗嘱执行
3、代理遗产监管
4、代理遗产继承诉讼(遗嘱继承、转继承、代位继承等)
5、代理家庭析产诉讼
七、担任婚姻家庭罪案自诉人的代理人或被告人的辩护人
八、赡养费、抚养费纠纷
九、代理申请生效判决的强制执行
成功案例:
案例一:婚前购买的房产纠纷一案
李某(男)在一家大型企业中国分部工作,薪资颇丰。2000年10月,工作了两年的李成康积攒了20万,在市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及铺面,并办理了房产证。2001年10月,李某认识了黄某(女),不久二人结为夫妇,李某所买的房产此时也升值至50万元。5年后,因为李某发现与黄某感情破裂,已无法挽回,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此时,李某婚前所购房产的市值已达80万元,双方对夫妻其他共同财产的分割都没有异议,只是在谈及此房产的分割时,黄某主张该房产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对这部分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李某不同意分割。
胡律师接受李某委托后,向法院提出以下代理意见:此房产为李某婚前个人财产,不因结婚而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李某和黄某云在婚后没有就该房产的所有权达成新的约定,因此,房产仍然属于李某的个人财产,其增值部分黄某无权分割。
法院支持胡律师的观点,认定该房产为李某个人所有。
案例二:家庭析产继承纠纷案
本案中, X系H的后母,在H的父亲去世后不久,即提出要分得H父亲四分之三的遗产。根据我国婚姻继承方面的法律规定,首先妻子有权分得丈夫的遗产,而且财产中一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有四分之三之多。
胡律师在接受H委托后,不辞辛苦,多次亲自前往被告人H的老家,走访H父亲的街坊邻居以及居委会领导,在调查取证后,向法院提出以下观点:第一,H父亲的遗产主要有两部分,一:12间的平房,原为H父亲与其老伴的祖产(3间平房),后经H出资,重新翻修建造;该房产属于黄老XX的婚前财产,而且部分属于黄XX母亲的遗产,部分系黄XX出资翻修建造,属于家庭共有财产。二:黄老XX的存款(银行不详,存折可能被徐XX全部提出),后经银行调查,在H父亲去世后第二天,10万元存款即被X提出。对于10万存款部分属于H父亲婚前财产,而H对于这10万元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法院经审理后查明,做通了原告X的工作,原告同意撤诉,在补偿了原告10万元后,全部房产归H左右。(胡律师注:本案中诉争的房产正值拆迁,市场估价格在120万左右),从而挽回了被告人H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