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律师事务所--知名律师胡正东竭诚为您服务
http://www.dglshw.com 东莞律师免费提供法律咨询
以案说法
业务范围
联系我们
在线留言
法律论坛
律师简介
企业位置
民事决定解决的是诉讼中或者诉讼结束后的特殊事项,保证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它的法律效力从时间上说是一经作出即发生效力,民事决定生效后,人民法院、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由于民事决定制作有其紧迫性,为了周密保护当事人的利益,《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是否回避决定和拘留、罚款决定可以申请复议一次。为防止行为人利用复议制度规避法律,《民事诉讼法》又规定复议期间不停止原决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