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治资讯>>法治资讯
法治资讯

法治资讯

复核死刑的法条有哪些

时间:2020-09-09  【转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一案中两名以上被告人被判处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其中部分被告人的死刑裁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认为其中部分被告人的死刑裁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可以改判并对其他应当判处死刑的被告人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的,根据案件具体情形可以发回第二审人民法院或者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依照复核程序审理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发回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提审或者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