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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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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流程是怎么样的?

时间:2021-07-06  【转载】

首先是起诉,然后是立案审查。排期开庭,开庭审理,达成调解,未能调解的作出上诉。


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驳回起诉裁定,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3、起诉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


4、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6、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7、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向法院告诉庭提出再审申请。


8.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同意判决的,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的,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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