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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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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告知证人作证义务有哪些?

时间:2022-06-27  【转载】

1、有作证的义务。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2条的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因此,证人在接到公、检、法机关的作证通知后,应当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及时到场接受询问。


如果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到场的,应当事先向有关司法机关说明情况,不能无故不到。


但是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2、如实作证


证人应当如实提供证言。如果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证据,要负法律责任。


3、出庭接受询问、质证


证人在接到出庭通知后,应当按期出庭作证。在法庭上,证人应当接受法庭的询问和各方的质证。


4、遵守法庭秩序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要遵守法庭秩序。


5、保守秘密


证人对司法机关所询问的情况以及所陈述的内容,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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