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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辞退员工有几种方式?

时间:2022-07-12  【转载】

(一)预告性辞退


预告性辞退是指企业在辞退职工时,按照法律的规定提前30天通知职工或支付代替通知金的方式辞退职工的行为。主要有以下情形: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二)过失性辞退


过失性辞退是指企业在劳动者有过错的情况下,无须提前30天通知,而即刻辞退职工的行为。依据我国《劳动法》规定,过失性辞退主要有以下情形: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1、双方协商一致,单位辞退员工。


2、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员工。


3、单位合法辞退员工。


因此如果是员工出现了过失,那么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员工,但是需要给员工发放经济补偿金,但如果是员工没有过错,而是用人单位单方面的辞退员工,那这时候就是属于违法的辞退。必须要给员工发双倍的工资作为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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