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辞退员工有几种方式?
时间:2022-07-12 【转载】
(一)预告性辞退
预告性辞退是指企业在辞退职工时,按照法律的规定提前30天通知职工或支付代替通知金的方式辞退职工的行为。主要有以下情形: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二)过失性辞退
过失性辞退是指企业在劳动者有过错的情况下,无须提前30天通知,而即刻辞退职工的行为。依据我国《劳动法》规定,过失性辞退主要有以下情形: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1、双方协商一致,单位辞退员工。
2、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员工。
3、单位合法辞退员工。
因此如果是员工出现了过失,那么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员工,但是需要给员工发放经济补偿金,但如果是员工没有过错,而是用人单位单方面的辞退员工,那这时候就是属于违法的辞退。必须要给员工发双倍的工资作为经济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