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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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保护企业和企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改善和优化企业的经营环境,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和谐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依法设立的、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业和企业经营者。 本条例所称企业经营者,是指依法行使企业经营管理职权并承担经营管理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经理、董事,非法人企业的合伙人、厂长、经理,拥有企业经营权的租赁人、承包人、受托人。 本条例所称的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是指企业的财产权、经营权和企业经营者依法享有的经营管理权,以及与之有关的其他权益。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协调机制,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做好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的保护工作,预防和制止损害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各级人民政府的相关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
第四条 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依法制定的企业章程,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诚实守信,依法纳税,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利用自然、旅游资源,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职工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应当建立和完善经营管理制度,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为其职工依法办理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落实劳动保护措施,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省总工会、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省工商业联合会(省总商会)和省企业联合会(省企业家协会)建立省级劳动关系协商机制;市、县(区)、自治县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工会组织、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和其他企业方代表建立本级劳动关系协商机制。 劳动关系协商机制各代表方应当对涉及劳动争议的预防、集体劳动争议和劳动关系突发事件的处理等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提出解决的意见,促进职工与企业、企业经营者之间的和谐与合作。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审判机关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应当妥善处理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实现劳动者权益的关系,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第六条 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和其他行业协会应当依法维护企业和企业经营者的权益,反映企业和企业经营者的建议和要求,为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提供服务;引导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培育企业廉洁文化,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和其他行业协会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方式维护企业和企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一)向有关国家机关反映企业和企业经营者的建议和要求,提出整治经营环境的建议和要求,沟通会员与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为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提供服务; (二)依照国家和本省规定作为企业代表组织参加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协助企业参与劳动争议的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 (三)在同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建立企业和企业经营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处理机制; (四)代表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参与省和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建立的联系机制; (五)接受企业和企业经营者的委托,对侵害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申诉、控告,协助企业和企业经营者申请听证、行政复议,提起仲裁或诉讼; (六)协助企业运用反倾销、反补贴或者采取保障措施等法律手段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七)依法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委托,协调、配合其他有关维护企业和企业经营合法权益的工作。
第七条 有关国家机关制定涉及企业和企业经营者重大权益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时,应当征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和其他行业协会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 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或者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和其他行业协会,认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侵害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可以建议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同级人民政府予以审查;属于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的,向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议。 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或者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和其他行业协会,认为省和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以及省和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以政府有关部门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侵害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可以向有审查权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审查建议。
第九条 政府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监督管理,应当依法进行;没有法律、法规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定。
第十条 国家机关、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和其他行业协会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侵害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