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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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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行为构成枉法裁判行为

时间:2022-09-17  【转载】

枉法裁判行为的行为构成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1.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的具体方式多种多样,有的是故意歪曲理解法律甚至无视法律规定;有的是违反诉讼程序,压制甚或剥夺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等等。枉法裁判们必须发生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

  2.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违背了事实和法律属枉法裁判但仍然决意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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