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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妨害公务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时间:2022-11-23  【转载】

A.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其中,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是其主要客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人身权利是其随机客体。

B.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形:

1、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2、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执行代表职务

3、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C.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D.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对方是正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而故意对其实施暴力或者威胁,便其不能执行职务。行为人的动机,往往多种多样。比如:事关行为人的利益;为了维护他人;与该工作人员有私怨,乘机发泄,进行报复;等等。但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可作为情节在量刑时考虑。但是,如果行为人不知对方是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而加以阻挠的,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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