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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书财产保全要怎么样做

时间:2023-05-03  【转载】

交通事故认定书下来后,当事人要紧急情况下要申请财产保全的,可以写申请书和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


(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


(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文号和主要内容,并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第二条人民法院进行财产保全,由立案、审判机构作出裁定,一般应当移送执行机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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