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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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男方不到法院怎么办
时间:2023-05-25 【转载】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9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所说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起诉离婚会开庭调解,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要经过调解。在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先行进行调解,感情尚未破裂,但双方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及时判决不准离婚;双方感情确己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的,应做调解离婚工作,当事人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及时判决准予离婚。即使起诉前已经婚姻登记机关、街道组织调解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仍应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