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

时间:2023-10-18  【转载】

中国法院网讯(林春荧 熊亿萍)近日,福建省明溪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案件中明溪某纸业公司为明溪县侨乡企业,该案的有效化解是明溪法院不断探索“侨乡枫桥”新实践的有益成果。

  2023年5月,胡某1因租赁合同纠纷,将明溪某纸业公司诉至明溪法院,请求解除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并退还押金。明溪法院收案后,了解到本院另受理明溪某纸业公司起诉胡某1、胡某2一案,纸业公司请求解除双方租赁合同,并要求胡某1、胡某2赔付违约金。

  因原、被告双方诉求皆为同一事由,承办法官依法将两个案件合并审理。承办法官为妥善化解纠纷,既从企业长远发展考虑,又根据双方目前实际情况,采用情理法结合的方式,引导双方初步确定调解金额,而后双方又为现场清理问题出现分歧,调解过程一波三折,甚至几欲谈崩。最后,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劝说,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才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押金来抵扣违约金,双方租赁合同解除。

  近年来,明溪法院在审判实践中,不断提高涉企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公正、高效、便捷地处理涉企纠纷,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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