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广告牌砸坏车酒店赔付 公众责任险理赔却遭拒
上海法治报讯(记者 胡蝶飞 通讯员 夏梦)人在酒店住,祸从“天上”来,车好好地停放在了酒店空地,一晚过后发现遭坠落广告牌砸坏。酒店赔付损失后,要求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在公众责任险范围内进行理赔却遭到拒绝。公众责任险是什么?保险公司的拒绝是否有理?近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责任保险合同纠纷案件。
2022年7月22日晚,李先生前往元酒店(化名)入住并将车辆停放在酒店空地,次日早上驾车离开。谁知约一小时后,李先生又回到酒店,称自己的车辆被不明物体砸损前机盖、大灯、前杠等部位。
交涉中,李先生称昨晚自己车辆就停放于酒店大堂左侧空地。双方发现该位置上方酒店外墙顶部广告牌有部分架体缺失,而附近地面上散落着架体残骸以及车辆大灯碎片。但该位置不在监控范围内,无法调取监控视频。过后,李先生将车辆送修,而元酒店则向李先生赔付了维修费10万元。
此前,元酒店曾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公众责任险。保险合同约定:元酒店在保单所载的风险地址因经营业务发生意外事故依法应对第三者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某保险公司予以理赔。于是,元酒店要求某保险公司在公众责任险范围内进行保险理赔,却被以事故原因不明为由拒绝。多次协商未果后,元酒店起诉至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要求某保险公司支付保险理赔款。
审理中,某保险公司辩称,公估人员曾于2022年7月24日到事发地点进行查勘,但未能调取到任何监控视频,且李先生是在驾车离开后发现车辆受损再折返酒店,已无法判断车辆最初停放位置,也无法确定车辆损失是否由于酒店外墙广告牌坠落所致,故不同意承担保险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元酒店作为被保险人对在保单列明的场所范围内因自身经营过失造成第三人损失的事故发生经过负有举证责任。因酒店广告牌下侧空地未有监控覆盖,且元酒店与李先生均是事后发现酒店外墙广告牌坠落及车辆受损,本案事故发生经过缺乏直接、客观的证据加以证明。
但是,根据元酒店提供的李先生所驾车辆的进出场监控记录、停车费支付记录,可以推断李先生的车辆在2022年7月22日夜间至次日离场前的确停放于元酒店内。另外,元酒店提供的车辆受损照片、地面架体残骸等照片与李先生所拍摄的车辆受损及地面架体残骸情况的视频也能够相互印证,可推断两者均形成于李先生返回酒店的交涉现场。综合元酒店与李先生确认的车辆停放位置、酒店外墙广告牌位置、架体缺失及地面残骸、车辆受损痕迹等,元酒店所述酒店外墙广告牌坠落砸伤李先生车辆一节,具有盖然性。在元酒店不能证明自身无过错的情况下,可认定元酒店对该起事故发生存在过错。综上,可认定李先生车辆所受损失系因酒店经营过程中广告牌坠落所致,符合公众责任险的保险责任范围。
最终,法院经审查相关证据,扣除每次事故免赔额后,依法判决某保险公司支付元酒店保险理赔款99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