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欠钱无力偿还怎么办?"以劳代偿"来帮忙
时间:2024-05-11 【转载】
近日,铜梁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案件承办人的调解下,双方最后通过“以劳代偿”的方式,实现案件顺利执结。
2020年初,申请执行人铜梁某彩钢瓦经营部与被执行人杨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杨某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
2024年3月15日上午10时许,铜梁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接到申请执行人铜梁某彩钢瓦经营部经营者柘某某的电话,称找到了被执行人杨某的行踪,请求法院立即出警。在确定被执行人杨某位置后,法院干警立即驱车前往杨某所在地,成功将其拘传至法院。
调解中,被执行人杨某表示目前工作不固定,更无稳定收入来源,只能先行偿还4000元债务。申请执行人铜梁某彩钢瓦经营部因还款金额离本案执行标的差距较大坚持不同意,并要求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
案件调解陷入了僵局,考虑到即使对杨某进行拘留仍无助于偿还债务,案件承办人只得另辟蹊径。
承办人在持续深入了解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时发现,申请执行人铜梁某彩钢瓦经营部有一定用工需求,而被执行人杨某现时常空闲在家,便提议让被执行人杨某通过“以劳代偿”的形式偿还剩余部分债务。承办人的这一提议得到了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
最终,在案件承办人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由被执行人杨某从2024年4月起,每月还款1200元,直至付清;申请执行人铜梁某彩钢瓦经营部聘请被执行人杨某到申请人处工作,劳动报酬由双方协商确定,并从总债务中予以扣除,直至付清。至此,本案顺利执结。
在执行案件办理中,通过“以劳代偿”的方式解决案件债务偿还问题,是承办人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充分发挥能动司法作用做出的有效实践以及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的积极探索。
来源:铜梁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