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指南

民事诉讼法院不受理的情形

时间:2024-06-13  【转载】

 一、民事诉讼法院不受理怎么办

  当民事诉讼法院不受理时,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向法院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的裁定书。


  2.若与法院立案庭沟通无果,可以向受诉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投诉。


  3.发现法院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时,可以向受诉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投诉,并要求查明事实,反馈情况。


  4.若对法院的裁定不服,可以在七日内提起上诉。


  5.对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


  二、民事诉讼法院不受理的情形

  民事诉讼法院不受理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原告主体不适格:即原告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不予受理。。


  2.原告起诉时不能确定明确的被告不予受理。


  3.对本院没有管辖权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后,原告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


  4.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人民法院不应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5.重复起诉不予受理:即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构成重复起诉的,不予受理。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6.当事人就同一纠纷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7.侵权责任纠纷不予受理。


  8.商事纠纷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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