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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

时间:2024-10-15 19:29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律师获悉

教育部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施工及应用指南

教技[201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是实现基于信息技术的教育教学模式和教育服务的必要条件。这是新时代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这是更好解决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现实选择。它们正逐步成为教育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十二五”以来,作为“三通两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在建设、完善和推广应用中已初具规模。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初步形成。数字教育资源应用程序正在成为常态。但各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侧重于硬件建设而非资源服务。数字教育资源共享程度低、服务机制不完善、教育教学支撑不足等问题仍然普遍存在,制约了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中的重要性。充分发挥作用。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切实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以教育信息化支撑和引领教育现代化,服务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我们现在加强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设与应用,提出以下意见。

一、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总体要求

(一)基本内涵

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是政府为数字教育资源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载体。主要以在线学习空间的形式提供资源服务,支持基于信息技术的新型教育教学模式。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系统包括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国家系统)和省级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省系统)。国家系统是由国家系统枢纽环境连接起来的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国家平台)和省级系统组成的逻辑上统一的整体。省级系统为省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和各市县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市县级平台)或分别称为市级平台和县级平台)通过省级枢纽。由省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划、建设和应用,由环境联系形成的逻辑上统一的整体。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全国、互联互通、统一用户、共治共享、协同服务的中国特色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实现“全国一个系统、资源统一”。系统、一人一空间、应用推广”。全面推进“互联网+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及化、便民化水平,努力保障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公平优质的教育,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提供教育这使人民满意。

(三)工作原理

面向服务绩效管理体系建设,分层协作。要把服务用户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学校和师生的教育教学需求,立足教育教学模式改革创新的需求,规划、建设和完善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要加强顶层设计,按照行政隶属关系和权限划分,明确系统内各平台的系统架构、用户管理、资源管理和协同服务职责,实现整个系统服务功能逻辑统一在密切协作的基础上避免低水平的重复建设。

统一标准东莞律师事务所,开放共享。要统一用户标准、资源标准、服务标准、管理标准,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字教育资源“一点接入、全系统共享”。系统内各平台必须遵循统一在线学习空间服务等基本功能规范,鼓励各平台在实现基本功能要求的前提下提供个性化服务。中心环境中存储的用户、资源、资源使用情况等信息必须开放、共享。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开放建设、开放应用推广,鼓励数字教育资源企业按照标准、规范提供多元化资源服务,同时享受系统相应服务。

创新机制,突出特色。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系统是综合考虑我国当前国情、教学条件和教育信息化发展阶段特征提出的解决方案。没有经验或先例可循。必须坚持机制创新,形成中国特色。要创新国家平台与省系统新型协作伙伴关系,明确各方权利和责任,实现共建共治;要探索教育资源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连接开放机制,实现协同服务。探索用户自主选择数字教育资源、使用后付费等机制,实现资源服务优胜劣汰。

二、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应用的主要任务

(一)共建共治国家体系,建设运行国家体系枢纽环境

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支持下,构成国家系统的国家平台与各省级系统运行单位可以组成国家系统联盟(以下简称联盟),共同建设和治理国家系统。系统。联盟根据国家有关要求,研究提出国家系统发展战略、发展路径和相关政策,研究制定和实施国家系统建设和应用的管理办法、操作规则等具体制度及相关技术标准和服务规范,保障数字教育资源服务。并顺利实现申请目标。

国家系统的枢纽环境是实现国家系统各组成部分互联互通和逻辑统一,实现“全国一个系统、统一资源体系”的关键。全国系统枢纽环境实时存储系统用户、资源、资源使用情况、交易等信息,并按照统一标准规范和管理权限,保证联盟成员信息的使用和共享,支持系统用户的合规性系统外资源平台的信息。向联盟成员及系统外资源平台使用并提供相应的支持服务。

(二)协调全省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和服务

省级体制是国家体制的基础和基本要素。构成省级系统的各级平台是资源的获取者,也是资源和在线学习空间服务的提供者。是实现数字教育资源基本公共服务的关键。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统筹协调全省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和服务。省级系统应遵循“数据中心上移、服务下移”的原则。省级统一建设数据中心和物理平台,并根据需要向市县提供虚拟平台服务。市、县两级原则上不再建设数据中心和物理平台。要把资源、空间服务与实体平台的建设、运营、维护适当分离,各级平台把主要任务转向为全校师生提供资源和在线学习空间服务和服务支撑。按学校隶属关系直接管理的学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安排省级平台和省级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运营、维护和服务,逐步实现两个平台之间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以及统筹建设和服务。硬件设施统一运维。省级平台要根据地方教育需求和实际能力,结合省政府政务信息系统集成共享的总体要求和部署,采取多种方式建设。

(三)完善和完善系统内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的服务功能

国家级平台、省级平台、市县级平台要按照目标原则,进一步规范、提升和完善平台数字教育资源接入与服务、在线学习空间支持教育教学活动等功能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各级平台可以自主选择接入(聚合)数字教育资源,并按照“谁接入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对接入资源的质量(包括政治、科技、安全等)进行审核。实现全国系统内资源共享,对资源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各级平台还应根据用户需求,及时添加和完善用户生成资源的共享和交易功能。各级平台应主要通过学校、教师、学生根据需求自主选择的服务方式提供数字教育资源服务,避免一刀切的统一资源推送。

(四)切实落实在线学习空间对教育教学活动的支持

在线学习空间是基于信息技术的新型教育教学模式的核心支撑,是实现资源系统服务功能的主渠道。各级平台要进一步强化在线学习空间的基础功能,根据新的教育教学模式的需要,为线上线下教学各环节提供有力支撑,促进教学效率和教学质量的提升,有效承载出个性化培训。在支撑新教学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在线教研、家校互动、校企合作、教育管理等功能。各级平台要加大对网络学习空间应用的支持服务,利用网络学习空间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及时获取师生需求信息,及时改进空间服务。

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在整合协作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现有的学籍、教师等数据,实现“免注册激活”和“一人一空间”为教师和学生提供在线学习空间。 。

(五)扎实做好市县两级全国系统用户支持服务工作

省、市、县三级平台分别负责为本级直管学校师生提供资源和在线学习空间申请服务。但从用户数量来看,县级平台承担了大部分服务任务,最先实现了资源公共服务。钥匙。平台系统中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做好用户服务。当前,要迅速将工作重点从资源平台、数据中心的建设、运维转向组织数字教育资源应用、空间应用和支撑服务。要深入学校、贴近师生,及时了解服务需求,解决师生申请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研究探索和推广基于基础的教育教学新模式。在“在线学习空间”方面,组织试点示范,让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真正发挥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作用,让在线学习空间真正成为新型教育教学模式的支撑,充分发挥数字教育资源的优势。信息化在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均衡、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方面的作用。

(六)积极推进学校资源应用,探索形成新的教学、管理和服务模式

学校是日常教学活动的直接组织者。要从学校教育教学面临的主要问题出发,主动研究,切实推进基于在线学习空间的教学应用,积极探索在线教育新模式。学校应鼓励师生根据教学需要自主选择资源,通过在线学习空间组织教学和开展学习,推动数字教育资源在日常教学中深入广泛应用,提高学习效率和效果。学校应鼓励教师运用基于网络学习空间的新型教学模式,培养学生运用信息技术获取信息、探索思考、协作讨论、解决问题和建构知识的能力,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和信息素养,探索个性化培训。

学校要利用在线学习空间,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改进评价方式,逐步实现精细化服务和过程评价。要加强家庭与学校、学校与企业之间的沟通协作,形成适应新时代的协同教育环境。

3.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的组织实施

(一)明确各方权利和责任

建设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提供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系统建设和应用服务经费纳入本级教育财政预算,保证系统可持续运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必须执行国家有关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教育部组织制定全国系统相关政策东莞律师,加强对联盟和地方工作的指导,组织审查相关标准和规范;支持国家平台和国家系统枢纽环境的建设、运营、维护和服务;开展工作监督和绩效评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省级系统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省级系统和系统内各级平台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省级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和服务。省级系统及系统内各级平台。以及资源审查和安全保证责任;要协调整合电教、管理信息、仪器设备、教研、师资培训等部门,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广应用,引导基层和学校主要精力深化应用和集成创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电教、教研、教师培训等部门深入教育教学第一线,深入研究基于信息技术的新型教学模式,指导各地学校、师生要利用好在线学习空间和数字教育资源,提高教学水平。和学习效果。

(二)建立协作机制

国家系统的建设、运行和服务是建立在构成国家系统的国家平台和省级系统密切配合的基础上的。国家平台与省级系统之间、省级系统之间要通过联盟等形式形成新型协作伙伴关系。在明确系统各方权利和责任的基础上,通过共建、共治、协作来实现和共享。国家系统的服务功能。

(三)加强绩效考核

要坚持应用导向,强化绩效考核。要围绕服务教育改革发展,从资源和在线学习空间应用在支撑教育教学新模式、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发挥的作用等方面评价国家体系建设和应用情况。人才培养,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教育管理和服务水平。绩效,以绩效评价推动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提升。联盟应建立相应的评价指标,充分利用国家系统枢纽环境存储的信息,定期对各联盟成员的资源接入和服务、在线学习空间应用服务的表现进行分析和评估,并发布评估报告。教育部适时组织或委托第三方对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进行总体评估。

教育部

2017 年 12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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