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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扣工资法律规定与女职工产假规定全解析

时间:2025-06-04 20:03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律师获悉

①克扣工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必须以现金方式每月直接发放给劳动者。严禁无理由扣除或延迟支付劳动者的薪酬。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明确指出,若用人单位擅自扣减或无理由拖延支付劳动者工资,或者拒绝支付劳动者因加班所应得的报酬,则必须在该规定时限内足额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报酬,并且必须额外支付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补偿金。

②女职工的产假如何规定的

首先,对于自然分娩的单胎产妇,应享受98天的产假;在这期间,产前可休息15天,产后则需休息83天。

其次,对于遭遇难产的女性,将产假延长至15天;对于生育多胞胎的家庭,每多生一个孩子,产假也将相应增加15天。

女员工在生育后可享受至少98天的产假,这其中包括了15天的预产假。对于已婚妇女,若在24周岁以上生育首个孩子东莞律师,则被视为晚育。此类情况下,产假将额外增加30天。若遇到难产,如剖宫产或使用吸宫器、产钳等非正常顺产手术,产假将再增加15天。对于多胞胎生育的情况,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假将额外增加15天。

③土地征地报批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土地管理改革的决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土地征用审批的具体流程包括:

在依法进行征地报批之前,必须向被征地者明确说明拟征土地的用途、具体位置、补偿的具体标准和安置的具体方式。

对拟征土地的现状进行详尽的调查和核实13. 克扣工资,调查所得的结论需得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认同;若情况确实需要东莞律师事务所,国土资源部门应依据相关法规,举办听证会。

在开展征地前,需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并举行听证会。当地国土部门需提前通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及农户,他们有权就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提出听证申请。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需依据征地调查结果、市县政府制定的补偿标准和安置计划,以及建设项目的相关资料,依法制定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方案、补充耕地计划、土地征收方案和土地供应方案,并编制建设用地申报说明书。此说明书在县级政府初步审核并获得同意后,由县级政府正式行文向上级部门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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