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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劳动争议仲裁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思政工作

时间:2025-07-04 21:53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律师获悉

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是加强党的执政根基、稳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关键所在,必须秉持以人为核心的原则,实现企业发展与保障员工权益的有机结合,推动劳资关系朝着规范化、有序化、公平公正、互利互惠、和谐稳定的方向发展。劳动争议仲裁作为解决劳资矛盾的关键机制,其高质量的发展离不开思想政治工作的指导和支撑。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东莞律师事务所,助力劳动争议仲裁效能提升,是新时代促进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途径。

一、思政工作对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至关重要

(一)价值引领的“定盘星”。思想政治工作在劳动争议仲裁中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既提供了稳固的政治支持,又给予了正确的价值导向。仲裁员们借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确立仲裁的判断标准,确保裁决结果不仅遵循法律条文东莞律师,而且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及公平正义的深层需求相吻合,有效避免裁决结果偏离社会主流价值观的轨迹。

矛盾调解的“缓冲器”。在劳动纠纷中,情绪往往激烈。思政工作通过情感开导、心理慰藉、角色互换等手段,可以有效地缓解对立情绪,减少冲突强度。以欠薪案件为例,仲裁员运用思政沟通的艺术,阐明了法律后果及企业的社会责任,安抚了工人的情绪,并引导他们理性表达,从而为后续的调解或裁决营造了有利的环境。

(三)效能增强的“助推器”。思想政治工作对仲裁队伍的团结力和战斗力具有显著提升作用,同时还能有效调动仲裁员在日常工作中的热情和主观能动性。以冷水滩区劳动争议仲裁院为参照,2024年,该院现场受理案件264起劳动法律责任追究机制,成功结案257起,结案率高达97.35%。在这其中,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的案件有166起,调解成功率达到了64.59%。同时,线上案件处理也取得了不俗的成绩,人社部全国调解平台线上接收案件158起,结案率达到了100%。这些数据充分展现了思政工作对仲裁工作高效推进的显著作用,有力地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四)作为源头治理的“预防针”,思想政治工作不仅关注于解决个别问题,更着重于提高劳动关系参与者的法律意识和道德品质。在仲裁环节中,通过普及法律知识、倡导诚信以及强化规则意识的教育,可以有效地阻止类似争议的再次发生,并促使企业与劳动者共同营造一个规范有序、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和谐劳动关系。

二、亟待加强劳动争议仲裁中的思政工作

仲裁队伍中,虽然不少仲裁员拥有坚实的法律基础,然而,他们在思政理论、沟通技巧、心理辅导及群众工作方面却显得能力不足。此外,相关培训的供应量有限,且针对性不强,无法满足处理复杂争议时对高水平的思政能力的需求,这也限制了思政工作在仲裁队伍中的深入推广和全面实施。

思政工作与仲裁业务之间的融合程度不够深入,在一些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中,常常出现思政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独立、缺乏紧密联系的情况。思政工作与仲裁程序各环节(包括立案引导、庭前准备、庭审调查、调解协商、裁决说理、文书送达、后续履行督促等)之间缺乏系统性的规划与制度性的部署,往往呈现出“碎片化”和“随机性”的特点,导致这些工作未能构建起一个贯穿全程、深入渗透的思政教育链条。

思政工作的方法和手段较为单一,实践中多采用简单的说教和政策的传达,却缺少针对不同劳动者群体和不同企业类型的细致化、个性化交流策略。未能有效运用心理学、社会学等专业知识以及新媒体技术,这使得思政工作的吸引力和影响力有所欠缺。

资源保障与协同联动存在不足之处。一方面,仲裁机构与工会、法院、人社其他部门以及基层社区等相关部门在思政资源、信息以及力量上的协同联动机制尚不健全,导致无法形成工作上的有效合力。此外,基层劳动纠纷调解机构的建设相对薄弱,许多乡镇(街道)的调解机构缺乏专门的调解场地、人员配备、办公设备和资金支持,调解人员往往身兼数职,这使得思政工作在基层难以得到有效实施,同时也影响了基层调解机构职能的充分发挥。

三、将思政工作贯穿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全过程

加强理论装备,明确政治导向。执行“首要议题”的机制。持续进行正确的引领,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等方式,保证仲裁人员对仲裁活动的政治属性及其重大价值有深刻的认识。实施多样化的思想政治教育。通过“三会一课”及主题党日活动的开展,我们组织仲裁员对党的理论及方针政策进行了系统学习,实施了“红色教育基地参观”和“老党员讲授党课”等一系列活动,旨在提升仲裁员的政治敏感性和全局观念,同时引导他们确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和职业态度。

(二)深化实践融合,增强仲裁服务质量与效果。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业务流程的各个环节。案件受理阶段,着重提出“依法维护权益与灵活调解相结合”的思政理念;庭审过程中,对仲裁员的言行进行规范,将“司法礼貌”作为思政评估的标准之一;裁决阶段,实施“裁判文书融入思政教育”的机制,例如在处理加班费纠纷时,引用“劳动光荣”的社会主义价值观,以提升文书的公信力。同时,开展具有特色的宣传活动。广泛进行法律知识进企业和现场讲解活动,旨在增强用人单位的依法用工观念,同时提高劳动者合理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例如,举办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员培训班以及园区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班,以此来提高基层调解人员的专业水平。此外,定期举行仲裁庭审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与,以此提高仲裁工作的公开性和社会认可度。

(三)创新工作方法,以提升仲裁工作的实际效果为目标。将思想引导融入调解过程。在处理劳动争议的调解阶段,引入思想政治工作中的“谈心交流”和“说服教育”等策略。在处理工伤赔偿和经济补偿相关案件时,向企业主阐释“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观点,同时向劳动者传达“依法主张权利”与“保障就业稳定”之间应保持平衡的思想,以此促进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通过这种方式,可以降低诉讼费用,并提高仲裁工作的效率。此外,还需努力打造一个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仲裁机制。联合工会、法院、人社等部门以及企业党组织共同推进“党建联建”活动,将思想政治工作提前至争议预防阶段。例如,仲裁院与工业园共同举办的“劳动法律政策宣讲会”以及“企业用工合规培训”等,这些活动帮助企业识别劳动用工的法律风险,从而在源头上有效减少了争议的发生概率。

(四)加强基层建设,巩固组织支撑。促进调解机构的构建。增强对基层调解机构的支持,促进其规范化与专业化水平的提升。推广表现优异的调解机构经验,向基层调解机构提供专业培训、业务辅导及资金设备援助,有效缓解基层调解机构在场地、人员及经费方面的短缺,让基层调解机构在解决劳动纠纷方面发挥“前沿阵地”的关键作用。同时,强化仲裁队伍的建设。优化培训架构,确立一套完整的培训方案,并定期安排仲裁人员、调解人员和劳动关系协调员参与“思想教育+业务技能”的培训活动。同时,构建仲裁员不良行为记录制度,强化行业作风建设,保障仲裁团队内部的纯洁性与权威性,培育一支既高素养又专业的劳动争议仲裁团队。

思想政治工作对劳动争议仲裁领域至关重要,是这项事业的核心所在。我们必须将党的政治和组织优势有效转化为仲裁工作的实际效能,进而推动仲裁工作实现从单纯依法裁决向价值引领的转型,从矛盾化解向源头治理的拓展,为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和谐劳动关系提供仲裁方面的有力支持。

(作者:永州市冷水滩区人社局劳动仲裁院何志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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