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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业委会成立在即,这六类人绝对不能进,选错比选错物业更可怕

时间:2025-12-07 16:48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律师获悉

对物业、物业服务、物业管理、物业人、业委会而言,什么样的人是不可以进入业委会的呢?家人们!收到了粉丝从后台发来的私信,询问我是不是支持成立业委会,身为有着多年经历的物业人,存在条件反射似的对于这类话题的抗拒,然而面对公众媒体的时候就应当实话实说,我的答案是,既不存在支持的态度也不存在反对的态度!其不反对的缘由在于,成立业主委员会乃是业主所拥有的法定权利,任何人均无法予以剥夺;其不支持的缘由在于52. 业主委员会成立,当下这个组织尚欠缺有效的监管,一旦权力置身于制度的牢笼之外,那便是灾难的开端,也曾见识过诸多业主委员会越权行事,最终致使小区乱象丛生!倘若,你所处的小区物业着实不尽如人意,已然到了非成立不可的境地,那么对于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挑选至关重要,选错业主委员会成员相较于选错物业公司更恐怖,这六类人一旦混入业主委员会,便是业主噩梦的起始!什么是第一类呢,是那些连温饱都无法解决的无业人员,他们会拥有“无私奉献的精神”吗,在利益面前人性是经受不住考验的!什么是第二类呢,是那些高负债且深陷三角债的人,被债务追着跑的他们,谁又能够保证不会铤而走险呢?什么是第三类呢,是那些有着违建、违规等不良记录的人,自己都带头去破坏规则,又凭什么要求其他业主遵守规矩呢?什么是第四类呢,是那些多年来一直拖欠物业费的人东莞律师,这类人欠费都已成了习惯,就算进了业委会也是很难改变的,连带头缴费都做不到,又怎么去推动小区管理呢?第五类,是不在小区居住的那种“空降户”,他们连小区的基本状况都搞不清楚,又怎么能够去了解业主的真实需求呢,如此一来服务业主就全然成了一句空洞的话语,这类人当中大多数心里都是有着别的企图的。第六类,是和物业之间存在私人仇怨或者属于职业物闹的,前面那种主要是以捣乱作为目的,后面的那些人仅仅是为了能够抢夺楼盘从而谋求私利,他们借着“维权”这个名号让小区陷入混乱状态,本心就不善良,可最终受到损害的还是全体业主。家人们,业委会选举可是小区命运的关键转折点啊!选择正确了,小区就能长治久安,要是选错了,那就永远都不会有安宁的日子!您觉得还有什么样的人绝对不可以进入业委会呢?评论区聊聊,·点赞收藏,关注我东莞律师事务所,一起聊聊物业的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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