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资讯
法治资讯
平邑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伍得发犯强奸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伍得发驾车将杨某带至县城东一公园内,在车上将杨某奸通奸淫。
2013年6月13日,平邑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伍得发犯强奸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因涉及个人隐私,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不公然开庭审理。
。期间,为了要挟杨某,达到继承与其发生性关系的目的,伍得发用手机拍摄了杨某的裸照并发送给杨某,至案发2个月内,伍得发用裸照要挟,多次将杨某奸通奸淫。
为寻求刺激上网聊天,网聊未尽兴,相约见面后在车内将女网友奸通奸淫,并拍裸照要挟与女网友长期保持性关系,甚至要求女网友发了工资后要帮其还车贷,俨然将“网友”要挟成了“奴隶”。在对被害人实施强奸后,伍得发谎称有拍摄的视频,用以胁迫被害人,继承对被害人进行侵害,后又拍摄了被害人的裸照,用来要挟被害人,其犯罪的主观恶意与社会危害性均很大,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同时,还要求杨某发了工资后要帮着他还车贷,简直把杨某当做了“奴隶”。山东省平邑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以被告人伍得发犯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近日判决已生效。
平邑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今年32岁的已婚男子伍得发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但他不懂得珍惜,反而上网寻求刺激。宣判后,伍得发表示认罪服判,目前,该判决已生效。法院终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之划定,判决被告人伍得发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通过网上聊天熟悉了在平邑县某企业打工的女子杨某。之后,被告人伍得发谎称有拍摄的其与杨某发生性关系的视频,以将该视频发到网上为要挟,要求杨某随叫随到。伍得发隐瞒已婚等家庭情况,两人在QQ聊天过程中双方觉得很谈得来,网聊未尽兴,2013年2月24日20时许,双方相约见面。 2013年4月14日,伍得发在统一个地方再次强奸杨某时,被平邑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巡逻民警抓获,因涉嫌犯强奸罪被平邑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28日被逮捕。
被告人辩称其没有使用暴力威胁,法院以为,被告人虽未直接实施暴力行为,却以有不雅观视频、并且拍摄了被害人的裸照对被害人进行胁迫,确系违反了被害人意志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虽没有直接实施暴力,但并不影响其强奸罪的构成。
平邑县人民法院以为,被告人伍得发违反妇女意志,采取拍摄裸照胁迫的方法,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侵犯了妇女的性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