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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实施暴力抢劫致两人死亡案犯今被执行死刑

时间:2017-05-30  【转载】

38岁的内蒙无业男子沈志民,入户暴力抢劫并致两人死亡。今天(2017年3月22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我院将沈志民等案犯验明正身后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沈志民曾在被害人刘某和陈某的公司任司机。沈志民为获取钱财,预谋实施犯罪,事先准备犯罪工具并到拟作案现场及附近踩点。2015年1月29日19时许,沈志民携带事先准备的尖刀、尼龙绳、改锥等物品,来到刘某家中,持刀多次刺击刘某颈、胸等部位,造成刘某死亡。当日21时许,陈某和其子回家,沈志民又持刀刺击陈某之子颈、肩等部位数刀,陈某之子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沈志民趁机劫取陈某的一辆价值48.5万元宝马牌轿车及女士挎包一个逃离现场,并于当日22时许使用挎包内信用卡提取4000元现金。

    我院经审理认为,沈志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预谋犯罪,入户并实施暴力,致二人死亡后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数额巨大,依法应予惩处。据此以抢劫罪判处沈志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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