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微信“求点赞”信息泛滥疑变味成“强迫营销”
对于商家不断加强的微信“点赞营销”模式,衍生出一些乱象。有的网友专门成立一个微信互赞群,利用群里的人互相转发点赞,从而尽快凑齐足够的“赞”去拿礼品。有的网友,在淘宝上明码标价,6元加入一个群,要求群成员每天上微信至少互赞一次,达不到要求,就要被踢出群。还有的精明网友干脆在淘宝网上叫卖“点赞”,一个“赞”从0.3元到0.9元不等。记者在淘宝网上看到,一家生意好的卖“赞”店家月成交量竟达到了25000笔。该卖家向记者介绍说,他们有数百个微信号替顾客“点赞”,买家按需购买即可。一个100人的微信群每次活动能帮成员产生20个至40个“赞”。
“为了奖品而点赞,不仅初衷变味不说,还可能白忙一场。”一些市民表示,对于这样的“强迫营销”,不但失去社交网络分享快乐的本意,而且会让网民承担经济上的风险。有市民表示,曾遇到过点赞成功后却无法兑现奖励的情况。
对此,有法律相关专家认为,商家以物质利益诱惑网友点赞支持自己的活动或产品的行为,可以看做是一种广告经营行为。如果其发布的内容涉嫌内容虚假夸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问题,则侵犯了网友和消费者的知情权,违反了消法规定,属于不正当竞争。商家和“转发、集赞”的网友构成民事合同的法律关系,网友按照商家要求完成 “转发、集赞”。如果商家无法按照广告内容兑现承诺,则构成民事违约行为,消费者可要求消保委进行调解或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