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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降杯具砸伤人124户商家每户补偿1230元
今天我们关注的案件,要回溯到2011年8月15号下午。那天,27岁的小伙陈涛骑车路过成都锦阳商厦,正巧被楼上落下的茶杯砸伤头部,受伤后花了10多万元进行治疗,但还是留下后遗症——创伤性癫痫。
在整个事件中,陈涛作为受害者可以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比如起诉扔杯子的人,由此得到应有的赔偿。但是,问题关键是事发后,找不到“扔杯子的人”。于是,陈涛将整栋商厦和隔壁大楼内可能扔杯子的100多户商家一并告上了法庭。昨天(18号)上午,备受关注的成都“高空抛物”案,在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进行了一审判决。
“不明抛掷物坠落物损害责任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在宣判…”
上午10点,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法庭,被告席空空荡荡,只有10位商家负责人以及代理人在被告席就坐,原告席上,陈涛看上去镇定自若,由于本案涉案商家众多,因此,锦江区人民法院法官刘萍在法庭上核实本案中的100多户商家身份就用了10多分钟。
法官刘萍:《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本案中,陈涛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对其遭受的损害给予补偿,符合《侵权责任法》的规定。
法庭驳回了陈涛提出的精神抚慰金的补偿诉求,法庭最终一审判决。
法官刘萍:根据已查明的事发时,建筑物使用人的情况,本院确定124户商家各分担陈涛的损失1230元,共计152520元,上述清理责任于本判决发生效力之日起15日内履行。
就这个结果,我们第一时间采访了陈涛,他明确表示,对判决结果不满意。
陈涛:从事发到现在付出这么多,到现在拿到的赔偿款很不如意,我的诉求整个22万多点,现在判下来只有15万多点,整个结果不太满意,接下来会和家属商量下,不排除上诉的可能性。
记者:未来执行索赔有没有担心?
陈涛:肯定会有很大的担心,因为有100多户商家,对我来说应该是个很大的难题。
与陈涛不同的是,几位商家以及代理人都表示尊重判决。
商家:对这个案子其实也没什么意见,就是尊重判决。
商家代理人:这个还没有最终意见,因为我是代理人,回去还要征求公司的意见,我作为公民来说,我肯定尊重这个判决,因为它起到了社会效果。
虽然胜诉了,但是陈涛还面临如何从124户商家拿到补偿款的问题。法官刘萍表示。
刘萍:我们现在是一审判决,待判决生效后,如果被告方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他们可以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