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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公司采购手机 男子6个月骗了56部获刑六年
时间:2017-12-25 【转载】
中国法院网讯 (刘文锋 罗兰) 利用自己曾在保险公司工作的身份,谎称需要采购手机赠送客户,以先拿货后付款的方式,骗取56部手机,最终被绳之以法。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诈骗案,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责令被告人王某将违法所得人民币318990元退赔被害人叶某与黄某。
2016年11月至2017年4月期间,被告人王某利用自己曾在中国某保险公司江西分公司工作的身份,谎称中国某保险公司江西分公司需要采购手机赠送客户,以先拿货后付款的方式,在南昌市西湖区八一大道某数码广场江西某科技公司,多次骗取被害人叶某32部苹果7plus手机、16部苹果7手机。后王某将该48部手机销赃,所得赃款用于赌博,挥霍一空。2017年4月15日至28日期间,王某再次谎称中国某保险公司江西分公司需要采购手机赠送客户,并伪造该公司的公章,以先拿货后付款的方式,在南昌市西湖区八一大道某电脑市场一数码店铺,多次骗取被害人黄某3部苹果7plus手机、5部苹果7手机。后王某将该8部手机销赃,所得赃款用于赌博,挥霍一空。经鉴定,上述被骗的56部手机共价值人民币318990元。
2017年5月9日0时,被害人叶某在王某家中找到王某,并将其扭送至公安机关。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多次骗取他人财物共价值人民币31899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