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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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骗数万元 法院帮追回
时间:2018-05-15 【转载】
【判决结果】
近些年,电话诈骗层出不穷,不少人因不确认消息的准确性而轻易给陌生人汇款。近日,嘉禾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电话诈骗而引起的不当得利案,依法判决被告人刁某返还不当得利9.2万余元。
【案情回放】
2017年11月8日,原告施某接到自称湖南省嘉禾县消防大队大队长“曹某”的电话,误信嘉禾县消防大队有训练场改扩建的工程及须先垫支9.2万元。同日15时33分,原告施某按“曹某”的指示向户名为被告刁某的银行账户汇款9.2万元,同日,原告施某醒悟后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诉讼保全,法院及时裁定冻结了被告刁某的该账户存款。法庭经审理认为,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刁某应当返还施某9.2万元。
【法官说法】
施某被他人骗取款项,其民事权利受到侵害。使用民事诉讼方法追回失款,该方法并不影响他人利益,故应得到法律上的支持。以刁某名义开设的账户中,在名义上刁某成为不当得利人,判决后,如果刁某不愿配合还钱,施某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划拨方式取得款项。
【温馨提示】
近年来短信、电话诈骗案件日趋增多,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应当提高防范意识。在遇到这类诈骗时应沉着应对,多方确认消息的准确性,不可轻易给陌生人汇款或告知个人账号信息。另外,在发现受骗后,应当尽快报案,请求公安机关冻结相关账户,将损失降到最小。
来源:嘉禾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