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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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无牌驾驶被撞身亡 事故双方负同责
时间:2018-05-15 【转载】
无证无牌驾驶车辆被撞身亡,最终判定事故双方负同责,但肇事人和保险公司却迟迟不对伤者进行赔偿。为维护丈夫的合法权益,伤者雷某的家属将肇事人和保险公司诉至法院。最终,法院判决原告雷某的各项损失443262.14元,由被告某保险公司赔偿281631.07元,其余部分由原告方自负。
2017年8月2日15时许,受害人雷某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普通摩托车,沿S322线桂嘉路由东往西方向行驶,途经嘉禾县行廊镇五百洞大桥路段时,因左转弯变道行驶与同向直行的被告曾某驾驶小型轿车相撞,造成雷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雷某被立即送往嘉禾县中医院抢救,后因医治无效死亡。后经嘉禾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雷某与曾某负事故的同等责任。事故发生后,曾某以事故发生在自己的车辆仍在保险期间,所有的法定赔偿都因由保险公司承担为由拒绝支付雷某的赔偿金。为维护丈夫的合法权益,雷某的妻儿将曾某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受害人雷某突然变道行使,其行为严重违反交通规则,此次事故双方各承担50%的责任。遂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嘉禾县法院